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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理工大学-台湾承认的国内高校第五位

2010-8-20 12:39:26 关键字:北京理工大学 台湾教育部门 联合招生 录取结果 陆生三法 专科学校 大学法

北京理工大学-台湾承认的国内高校第五位

根据台湾媒体报道,41所承认国内高校名单如下:

      北京大学、中国人民大学、清华大学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、北京

理工大学、中国农业大学、北京师范大学、中央民族大学、南开大

学、天津大学、大连理工大学、东北大学、吉林大学、哈尔滨工业大

学、复旦大学、同济大学、上海交通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南京大

学、东南大学、浙江大学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、厦门大学、山东大

学、中国海洋大学、武汉大学、华中科技大学、湖南大学、中南大

学、中山大学、华南理工大学、四川大学、重庆大学、电子科技大

学、西安交通大学、西北工业大学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、兰州大学、

北京体育大学、中央音乐学院、中央美术学院

       台湾立法机构19日三读通过三部相关法律修正案,有限制地开放

大陆学生赴台湾大专院校就读及正式承认大陆学历。台教育部门规

划,每年开放约2000名大陆学生赴台就读。

       这三部法律分别为“大学法”“专科学校法”及“两岸人民关系

条例”,即台湾媒体所称的“陆生三法”。

      其中修正的“两岸人民关系条例”,明订在大陆接受教育的学历

得予采认,大陆地区民众经许可得来台就学;修正的“大学法”和

“专科学校法”,配合开放大陆学生来台就读大学、专科学校,明订

大陆学生来台就读大专院校,增列为特种生,入学方式和名额与一般

生有所区隔。大陆学生(含港澳生)入学方式和名额以及大陆学历承

认的相关办法等,由教育部门拟订,报请台行政机构核定。

       修正后的“陆生三法”内含多项限制,包括限制承认大陆高校的

医事学历,大陆学生不得报考所谓的台湾高校“机密相关系所”、不

得参加公职考试。根据通过的附带决议,大陆学生在台就读期间不能

打工,不能在校内外从事专职或兼职工作。

       台教育部门负责人吴清基表示,根据规划,台湾每年计划招收大

陆学生总量限制在台湾大专院校招生总量的1%,约2000名;台湾承

认大陆40余所大学的学历。而大陆则承认台湾全部的164所大学的学

历。

       据介绍,台湾预定在今年9月公告“大陆学生来台就学及停留办

法”,12月前由各学校提报招生计划。预计明年7月前由大学筹组

“联合招生委员会”。大陆学生入校收费标准不低于台湾私立大学收

费标准。学士班拟参采大陆高考成绩,硕士、博士班由各校单独进行

试务及审查作业,汇报给“联招会”统一公告录取结果。大陆硕士、

博士生最快明年3月可来台就读,大学生则要到明年9月方能赴台就

学。

       台湾教育部门2008年6月就开始对招收大陆学生来台就学和承认

大陆学历事宜组建专案小组,并先后组织50多场座谈会、公听会等,

进行了多次民意调查,多数台湾民众认为应开放大陆学生来台就读和

承认大陆学历。而台湾公立大学校院协会的调查显示,八成以上校长

都支持开放大陆学生来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