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理工大学-台湾承认的国内高校第五位
根据台湾媒体报道,41所承认国内高校名单如下:
北京大学、中国人民大学、清华大学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、北京
理工大学、中国农业大学、北京师范大学、中央民族大学、南开大
学、天津大学、大连理工大学、东北大学、吉林大学、哈尔滨工业大
学、复旦大学、同济大学、上海交通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南京大
学、东南大学、浙江大学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、厦门大学、山东大
学、中国海洋大学、武汉大学、华中科技大学、湖南大学、中南大
学、中山大学、华南理工大学、四川大学、重庆大学、电子科技大
学、西安交通大学、西北工业大学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、兰州大学、
北京体育大学、中央音乐学院、中央美术学院
台湾立法机构19日三读通过三部相关法律修正案,有限制地开放
大陆学生赴台湾大专院校就读及正式承认大陆学历。台教育部门规
划,每年开放约2000名大陆学生赴台就读。
这三部法律分别为“大学法”“专科学校法”及“两岸人民关系
条例”,即台湾媒体所称的“陆生三法”。
其中修正的“两岸人民关系条例”,明订在大陆接受教育的学历
得予采认,大陆地区民众经许可得来台就学;修正的“大学法”和
“专科学校法”,配合开放大陆学生来台就读大学、专科学校,明订
大陆学生来台就读大专院校,增列为特种生,入学方式和名额与一般
生有所区隔。大陆学生(含港澳生)入学方式和名额以及大陆学历承
认的相关办法等,由教育部门拟订,报请台行政机构核定。
修正后的“陆生三法”内含多项限制,包括限制承认大陆高校的
医事学历,大陆学生不得报考所谓的台湾高校“机密相关系所”、不
得参加公职考试。根据通过的附带决议,大陆学生在台就读期间不能
打工,不能在校内外从事专职或兼职工作。
台教育部门负责人吴清基表示,根据规划,台湾每年计划招收大
陆学生总量限制在台湾大专院校招生总量的1%,约2000名;台湾承
认大陆40余所大学的学历。而大陆则承认台湾全部的164所大学的学
历。
据介绍,台湾预定在今年9月公告“大陆学生来台就学及停留办
法”,12月前由各学校提报招生计划。预计明年7月前由大学筹组
“联合招生委员会”。大陆学生入校收费标准不低于台湾私立大学收
费标准。学士班拟参采大陆高考成绩,硕士、博士班由各校单独进行
试务及审查作业,汇报给“联招会”统一公告录取结果。大陆硕士、
博士生最快明年3月可来台就读,大学生则要到明年9月方能赴台就
学。
台湾教育部门2008年6月就开始对招收大陆学生来台就学和承认
大陆学历事宜组建专案小组,并先后组织50多场座谈会、公听会等,
进行了多次民意调查,多数台湾民众认为应开放大陆学生来台就读和
承认大陆学历。而台湾公立大学校院协会的调查显示,八成以上校长
都支持开放大陆学生来台。